林肯

战争片 印度2012

主演:丹尼尔·戴-刘易斯,约瑟夫·高登-莱维特,汤米·李·琼斯,莎莉·菲尔德,大卫·斯特雷泽恩,李·佩斯,约瑟夫·高登·莱维..

导演:史蒂文·斯皮尔伯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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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剧情

1865年,持续四年的美国内战进入了尾声,亚伯拉罕·林肯总统(丹尼尔·戴-刘易斯DanielDay-Lewis饰)也迎来了他的第二个任期。在生命和任期的最后四个月,林肯一直在致力于一场比内战还艰苦的战役:推动宪法第13修正案在国会的通过。该法案将从法理上永久废除奴隶制在美国的存在。然而修正案提出的时机异常糟糕:废奴思想缺少人民的响应;国会为保守势力把持;支持废奴的激进派也不满林肯的作风。当分裂出去的南部州表达了重回谈判桌和终结内战的意愿后,林肯发现他面临一个两难的痛苦决定:是获得妥协的和平,还是坚守内心的道德?是结束奴隶制,还是结束战争?“假如奴隶制不是错误,那就没有对的了。”根据历史著作《对手的团队:林肯的政治智慧》改编,由普利策奖得主托尼·库什纳执笔,奥斯卡导演史蒂文·斯皮尔伯格执导,两届影帝丹尼尔·戴-刘易斯主演的传记大片《林肯》引领观众走近林肯一生中最伟大的成就:废除奴隶制。电影中的林肯是充满灵活智慧的政治家,也是运筹帷幄的三军统帅;是痛失爱子的慈父,也是心怀内疚的丈夫。当他的国家处在最迷惘的一刻时,林肯以超人的远见将目光及于战争之外,把全部心血投入到改变一个国家前进方向的伟大博弈中。他想说服美国人民:当不同肤色的人抬头仰望,看到的将是同一片星空。

下边是一个评论里一人敲下来的字幕,我非常同意,这个阐述了比较本质的东西,出于林肯对人权和法律的尊重,看了这么多年电影,西方的这套价值观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输出,我觉得我还是清醒的,不同国家文化不同国情,和别的国家看咱们的建国大业之类的差不多,当然,从电影角度来说就差太多了 “我认为,宪法赋予了我战争的权力,但没有人了解这些权力到底是什么。有人说这些权力并不存在,我也不知道,我认为我需要这些权力实际存在,来让我坚守维护宪法的誓言。也就是说我认为我有权力把叛军手中的黑奴解放出来,算是战争中没收财产的一部分。这或许会让人怀疑我和他们是一伙的,他们认为奴隶是个人财产,我坚决反对这一点。我从未这么认为,我很乐意人人获得自由。倘若把一个人称为财产,或者称为战争违禁品,或者其他什么,这一切就是我为什么要抓住这次机会的原因。 下面说到关键的部分了。我要利用法律武器来没收战争财产,我也知道这法律仅仅适用于政府财产,或者交战双方国家居民的,但南方不是一个国家,所以我不能跟他们谈判,所以如果根据法律,黑人确实是个人财产,我是否有权把这些个人财产从盟军手中夺走?前提是我坚持认为他们仅仅是盟军,而不是交战国的公民。还有一点,我坚持这次的暴动,并不是来自我们南方各州,而是来自这些州内的盟军,这些州内的法律还是有效的。这就是说,因为是由州法律来决定黑人是否可以被当做个人财产来进行买卖,联邦政府没有任何规定,至少现在没有,所以黑人在那些州里,就是奴隶、个人财产。所以我可以使用战时的权力来没收这些财产,救出他们,但如果我要严格遵守州法律,我要如何合法地使用解放宣言来解放他们?除非我把州法律废除了。我觉得战争需要我做这些,我的誓言也需要我这样做。我觉得我是对的,我也希望自己的做法是合法的。我仍旧这么希望。 两年前我宣布,他们可以翻身做主,并从此以后获得永远的自由。假设法庭裁定我没有权力这么做,法庭很可能这么裁定,假设这个废除奴隶的修正案从未存在过。假设现在战争已经过去了。我就不能再使用战争权力,来无视法庭的裁定。其实有时候我觉得我必须无视。这些已经被我解放了的人们,会不会被迫重新做奴隶?这就是为什么我需要众议院讨论这个第十三修正案。进一步得到各州的批准,把这整个奴隶制都给取消,永远的取消,只要我还有能力,就是现在,这个月底,我需要你们在背后支持我。我的内阁一向都支持我。”